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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星光律师

  • :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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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16号
律师介绍

    潘星光律师,潘星光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熟悉民事业务,参与办理各类民事案件,积累大量民事案件办理经验。参与担任多家区级机关、国企、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类民间借贷类案件数十起,取得良好结果,得到当事人的好评。......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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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人如何防范发包人直接分包的风险?土地使用权人能阻止承包人拍卖工程吗?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来源:大寺律师
[导读]:  潘星光律师,大寺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

 潘星光律师,大寺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总承包人如何防范发包人直接分包的风险?

发包人直接分包是指在一个建设工程中,在存在工程总承包人的情况下,发包人又与其他工程承包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将该工程地基、装修工程等专项工程直接分包给其他承包人的一种分包形式。



  发包人作为甲方,甲方指定分包和甲方分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甲方分包即甲方直接分包,是指承发包合同本身约定由甲方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消防、电梯项目等,甲方分包工程引起的工期或质量问题,应由发包人承担。而甲方指定分包,又称甲定分包,指的是承发包合同确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内,分包应由承包人实施,但发包人利用其优势地位直接指定了分包,造成名义上是由承包人实施了分包,而实质上由发包人指定。基于公平原则,因甲方指定分包造成的质量缺陷,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直接分包工程后,往往要求总承包人承担管理和配合义务,而总承包人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和配合费。因而,在面对发包人直接分包工程时,总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注意:


  总包合同列明总承包人承包范围,避免与发包人直接分包工程范围重合,并写明在工程交叉施工时如何区分。如材料堆放、水电、道路使用等问题。


  总承包人应注意施工合同中对发包人直接分包的管理、配合义务的约定,审核管理、配合内容是否切实可行。特别要明确因发包人直接分包给承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直接分包单位不及时移交资料、不服从管理等应由发包人承担。不要约定如;提供足够的住宿条件或脚手架给分包单位使用;等模糊语言,导致纠纷或损失的发生。


  总承包人注意对配合费、管理费及水电费的收取,最好约定由发包人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应避免代替发包人直接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将发包人直接分包工程纳入自己的承包范围,使自己增加承担发包人应承担的质量、安全等。


  发包人直接分包的单位在施工中如发生不服从管理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分包工程对总承包人造成损失或其进度、质量影响总承包工程的,总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书面提出工期顺延和索赔要求。


  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工作,总承包人应在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承担主体。对因工程分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资料迟延交付或错误时,总承包人不承担相应的,以免给总承包人带来不确定的损失。







土地使用权人能阻止承包人拍卖工程吗?

  为保证承包人的利益,承包人在发包人偿还不了工程款时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如果土地使用权不是发包人时,土地使用权人能阻止承包人拍卖工程吗以下由为您详细介绍。



  现实中时常会出现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不属于同一人的情况,如果发包人还不了钱,承包人要求拍卖工程时,土地使用权人能否阻止发包人拍卖举个例子,张某允许自家亲戚王某在自己土地上建设房屋,但工程到期王某偿还不了承包人杨某的钱,张某能主张土地是自己的,不允许杨某拍卖吗


  1、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平等协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在发包人没钱支付工程价款的时候,承包人能请求法院拍卖工程获得工程价款,并且比其他债权人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承包人所享有的该项权利并不受其他人的影响,除非房屋的居民已经交了大部分的钱,承包人才不能对工程拍卖。在上述例子中承包人杨某与王某签订了房屋工程承包合同,在杨某还不了钱的时,杨某就可以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2、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阻止承包人拍卖土地


  虽然土地使用人有权决定自己的土地给谁使用、怎么使用,但根据相关的规定,房屋在买卖的时候,土地使用权也一并出卖,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不能事先约定两者不一起转让。因此,承包方在请求法院拍卖土地的时候,土地使用权也被拍卖出去。在上述例子中,王某房屋上的土地使用权跟着房屋所有权一同被拿去拍卖了,张某丧失了这部分的土地使用权。


  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人只能帮发包人偿还债务,才可以阻止自己的土地被拍卖。


  清偿工程价款


  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帮发包人偿还所拖欠的工程款,承包人就不能拍卖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人也并不是一无所获,他可以向发包人要回相应的价款,双方形成了债权,毕竟偿还工程价款是发包方的。


  发包方购买土地使用权


  在遇到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不属于同一人时,问题相对复杂,一般会先到公证机关公正房屋的权属问题。因此为了避免纠纷的产生,双方可以在一开始就约定房屋和土地归一人所有,发包方购买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人在允许别人使用自己土地时,不可只出于情感上面的需要,还需考虑到更多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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