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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星光-大寺律师照片展示

潘星光律师

  • :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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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222584808
  •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16号
律师介绍

    潘星光律师,潘星光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熟悉民事业务,参与办理各类民事案件,积累大量民事案件办理经验。参与担任多家区级机关、国企、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类民间借贷类案件数十起,取得良好结果,得到当事人的好评。......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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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施工控制 确保列车运行安全 我国现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局限性与性能化设计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来源:大寺律师
[导读]:   潘星光律师,大寺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

  潘星光律师,大寺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抓好施工控制 确保列车运行安全

当前施工限速地段比较多,加上设备故障、不良天气等影响,列车运行秩序受到较大干扰。铁道部强调,各铁路局要继续加强施工控制,抓好旅客列车运行组织工作,提高列车正点率。


临近年底,铁路主要干线施工任务繁忙,各项施工、大中修任务也都进入收尾阶段。对此,铁道部要求各铁路局切实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加强计划审批,强化协调配合。


针对冬季雨雪冰冻等天气增多,室外温度低,施工现场组织难度大的情况。铁道部指出,各项施工方案一定要切合现场实际,施工前要准备好足够的人员和机具,严格按计划组织施工,防止因施工方案不合理、现场组织不到位、人员机具准备不足造成施工延误甚至引发事故。此外,施工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施工防护,防止施工人员上道、机具侵限被列车碰撞导致事故。


为确保客车运行秩序,铁道部强调,对于施工慢行处所比较多的线路,机务部门要安排干部添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指导机车乘务员贴线运行,减少列车运缓;工务部门要全面掌握和清理线路施工及限速情况,加强线路基础整治,大力压缩慢行处所,提高线路允许速度。






我国现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局限性与性能化设计的应用

一、概述

  建筑设计中,除满足生活与生产所需的基本使用功能外,保证建筑消防安全应是设计重要任务之一。搞好建筑防火设计并避免设计出现本质性缺陷,是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的关键环节。建筑防火设计,系指结合建筑物火灾防治要求,采用一定方法和步骤确定建筑物防火措施的工程行为。按不同方式和依据设计出防火措施,其火灾防治能力之差异很大。据笔者工作经验表明,制定有效的规章、规定、标准或要求以有效指导、约束建筑防火设计行为,是保证建筑物抵御火灾的重要条件。因此,建筑防火设计赖以规划、操作的依据——技术规范的合理性、科学性及其与现实发展相适应的先进性,将对建筑消防安全功能产生直接而重要的影响。

二、我国现行建筑防火设计方法及规范的特点和局限性

  我国现行建筑防火设计方法及规范的沿革及特点

  建筑防火设计方法及规范,是从民间建筑设计中约定俗成的规约,逐渐发展成为一种以国家法令、法规的形式发布,用于强制规范建筑物防火安全设计达到一定安全水平的基本要求,具有法规效力和强制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不同建筑的防火设计提出了必须遵守的规则,是建筑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各国所采用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基本上是用指令性条文给出的,对其所涉及建筑物的位置、布局、耐火等级和使用性质、内部的建筑消防设施要求逐条作出了规定。设计者只要依据所要求设计的建筑物的状况,从规范中直接选定设计参数和指标即可,业内称这种规范为“处方式”规范。

  我国现行建筑防火设计方法及规范具有以下特点:

  1.是经验的总结

  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根据大量经验、教训、实验与分析归纳整理得出,是在对已有建筑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得出来的,是多年来人类与火灾斗争宝贵经验的结晶。

  2.适用于大多数常见建筑

  现行规范中的大量具体条文规定,对大多数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现在仍然比较合适。对各类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验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对预防建筑火灾的发生、保证建筑消防安全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有局限性

  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建筑物类型日趋多样化,现行规范在适应发展要求方面显现出局限性。如:大型会堂、场馆、候车厅以及超大型的综合商业场所及住宅建筑群。由于在制定规范的年代,这些大型或超大型的建筑尚未出现,因此用那时制定的建筑防火规范来指导和规范现代的设计,很明显会在设计上述建筑时遇到现行规范条文没有规定,或有规定但与实际情况有矛盾的问题。且有时在不同规范中,还不时发生条文之间互不协调的情况。

  现行建筑防火设计方法及规范的局限性

  现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按各种建筑物进行分类,根据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对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装修材料控制、安全疏散、防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等每项设计,都详细规定了具体的参数和指标。设计人员只要根据所设计建筑物的规模、性质和使用用途,从规范中直接选定与该建筑物相应的设计参数和指标即可。也就是说,设计者只要按照规范规定的指令性指标、参数,结合本人设计实践经验,确定规范界定的设计方案。事实上,每座建筑的结构、用途及内部火灾危险的大小、分布等不同,居住者或使用者的素质等条件差异,对于按照现行建筑防火规范统一给定的设计参数做出的设计方案,未必就是最科学、合理的方案。同时,由于现行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对设计参数的规定过于具体,客观上也限制了设计的灵活性,使设计者的想象力、艺术表现才能、技术才能难以充分发挥。具体存在下列局限性:

  1.具体规定的技术数据与日益扩大的建筑规模不相适应

  如防火分区面积的划定已明显不能满足现代生产工艺的发展对建筑防火安全工程设计的要求。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的一个主要思路就是根据不同建筑物的性质,明确规定了防火分区的面积标准,当发生火灾时,通过人为规定的防火分区把火灾限制在一个较小的区域。这种做法对我国六、七十年代生产厂房和商业建筑来说是合适的,而对现在众多的现代化大规模生产和商业经营规模化来说已明显不适用。事实上,现行的建筑防火规范是对当时已有建筑的总结,不可能满足当时和当前所有建筑的要求,对于“突破规范”建筑的设计方案,各地多数靠的是组织专家论证会的形式来解决。而“专家论证”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性能化消防设计”的雏形,其主要依据则是靠专家们以往的经验或针对“突破规范”建筑的设计方案利用一些数学模型进行模拟试验等,用这些方法来解决传统方式解决不了的问题。

  2.单独设防,缺乏综合考虑和系统兼顾

  现行的建筑消防技术规范常常要求业主在建筑耐火结构、防火分区、消防给水、火灾监控、防排烟等方面层层设防,投资较大,而未能将各单一的防火、灭火措施的作用统一考虑,结果造成消防投资的片面性和极大的浪费。对规范界定为同类但在细节上有很大不同的具体建筑来说,规范的规定仍然过于笼统。因此,依照规范实施的消防设计可能对部分建筑物的要求过严,而对另一部分建筑要求又过于宽疏。无论从安全上还是从经济上都不合理。因为不同工程项目有不同的内部功能、使用要求、建设标准,以两栋每层建筑面积均在6000m2以下,建筑高度分别为25m和49m的办公楼为例,其建设规模、标准、资金投入区别是非常大的。但是按《高规》的划分标准,两个建筑同属于二类高层建筑,对于建筑防火设计是按照相同标准的参数和指标进行的。

  现行的建筑防火规范将建筑物按照使用性质和建筑高度进行了粗略的划分,并依此区别建筑防火设防措施,而没有考虑该建筑物周围的环境因素和该地区乃至建筑物内部使用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及素质,是现行处方式技术规范的另一弊端。例如:利用天然水源的问题。现行规范对于建筑物统一要求设置消防水池,而并未考虑有天然水源的是否就可以取消建筑物的消防水池呢尤其对于幅员辽阔的我国来说,南北方的气候差异和东西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一个客观现实,统一采用现行建筑防火设计方法进行消防设计,是很难达到全面、可靠、安全的效果的。

  3.不利于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使用

  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涌现,尤其是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着消防技术的发展。但由于当年制修订规范时对所用技术和材料均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得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当前设计时较限制了采用新材料、新技术,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限制了建筑技术的进步和建筑艺术的发展;限制了在建筑结构、造型等方面突破、创新的要求;限制了建筑物的应用功能;也限制了设计人员构思的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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