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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星光律师

  • :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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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16号
律师介绍

    潘星光律师,潘星光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熟悉民事业务,参与办理各类民事案件,积累大量民事案件办理经验。参与担任多家区级机关、国企、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类民间借贷类案件数十起,取得良好结果,得到当事人的好评。......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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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与债务人应付账款该如何处理 工程款收不到怎么办,怎么预防拖欠工程款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5日 来源:大寺律师
[导读]:   潘星光律师,大寺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

  潘星光律师,大寺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付账款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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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年关,债权人与债务人应付账款成为了关键词,要款成了债权人的主要任务,面对大量的应付账款,债务人焦头烂额,如何更好的处理好年底账款追收的状况,使得应收账款的追收流程更加合法、更加有技巧,降低企业的坏账风险,防止因赊欠给企业带来的信用风险。

企业在经营中,难免会有应收账款,也难免有应付账款,对于建筑类企业,更是有大量的应收应付账款,管理好应收应付账款,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企业防范风险,本小文,仅从法律上提出点建议。

一、企业有应付账款,如何避免因债权人的原因被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作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时,法院可以对第三人进行执行,如A公司被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B公司对第三人A公司享有债权,法院就可以对A公司执行该笔债权,但是,由于第三人并非原被告案件的当事人,第三人对被告到底是否负有债务没有经过审判,法院是不能仅靠被告或原告的说明或证据就确认第三人对被告负有债务,即使负有债务,债务的多少也难免会产生争议,因此,法院在执行第三人前,必须向第三人确证第三人对被告负有债务,并且确证能够确定的无争议债务数额,并发出协助执行书,如果第三人对债务有异议,法院不论异议的理由是否成立,法院都不能再要求和强制执行第三人履行债务,如果第三人不对法院的协助执行异议,即使第三人对被告有债权或者没有债务,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因此,当第三人接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时,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提起异议,存在工程质量或者工期问题,阻却法院的强制执行。此时,原告如果仍然想执行第三人,就必须对第三人提起代位诉讼,但代位诉讼程序较复杂,由于原告不是被告与第三人合同的当事人,举证难度较大。

二、企业之间存在三角债,如何避免应收的收不回来,应付的不得不付。

当企业之间存在三角债时,最可怕的是应收账款收不回来,甚至欠款企业破产,而应付款不得不付,为此,应尽量将好的企业的应付款与差的企业的应收款进行抵消,尤其是一个企业集团内部不同的主体对外部同一主体分别有债权和债务,比如集团所属A对甲享有债权,假设集团所属B对甲负有债务,而甲可能破产或无力还债,不但A的债权损失,B则不得不面临破产管理人的债权催收,甚至法院的强制执行,A、B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企业,并不因其是一个老板而债权债务可以抵消,但假如A将其对甲的债权转让给B,则B不但对甲有债务,也享有债权,该债权与债务就可以相互抵消了,从而减少了损失,因此,如果企业有大量的应收账款和应付款,企业的生产经营也比较正常的话,应多做债务重组,使债权债务抵消,从而降低债务,减少损失。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6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

履行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

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

第三人违背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

62、第三人对履行通知的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执行人员应记入笔录,并由第三人签字或盖章。

63、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

64、第三人提出自己无履行能力或其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异议。

第三人对债务部分承认、部分有异议的,可以对其承认的部分强制执行。

65、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此裁定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

66、被执行人收到人民法院履行通知后,放弃其对第三人的债权或延缓第三人履行期限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仍可在第三人无异议又不履行的情况下予以强制执行。

67、第三人收到人民法院要求其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造成已向被执行人履行的财产不能追回的,除在已履行的财产范围内与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外,可以追究其妨害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通过以上介绍,大家对债权人与债务人应付账款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债权人债务人对应付账款有一定的了解,能给在迷茫中探索的你一点指点。债权人通过合法的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债务人按照规定归还债权人的应付账款,同时提示债务人,在您追偿应收账款的同时别忘了你还的注意债务的有效追长期,以免债务超过有效追偿期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衡水律师!

工程款收不到怎么办,怎么预防拖欠工程款

认真做好工程签证,加强工程索赔

“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是破解低价中标的钥匙。根据国际贯例,签证一般能占到工程总造价的7%,而我国建筑商的签证只占到工程总造价的3%,从这一意义上讲施工企业作好工程签证工作势在必行。工程签证的主要情形有:开工延期、图纸延误、工期延误、合同价款调整、工程量确认等等。签证是一六艺术,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运用现代公关技巧进行签证;在双方关系比较融洽时提出签证;在对方项目经理心情比较好的时候进行签证;签证内容具体明确,否则就即是没签;要有权签字人签收,最好是盖章。

工程索赔是指在建筑商合同履行过程中,即按照发包人的指令和通知进进施工现场后,一旦碰到不具备开工条件、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工期延误、以及合同约定的可以调整单价的材料价格上涨等,在发包人拒尽签证的情况下,承包人进行的工程索赔程序。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索赔时,应把握三个题目:一是工程索赔是在发包方不同意签证或不完全签订的情况下进行;二是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进行;三是索赔要有确凿、充分的证据。

防范不按约定付款及异常收款现象

建筑企业工程款收取,是按月度形象进度工作量完成后,向业主收取的,这样的收款方式,能保证正常的组织施工与工程进度。但是在目前的建筑工程市场上,一些建筑单位往往采用“异常”收款方式来承诺工程款回收方式,所谓异常收款是指不按月度完成工程形象进度工作量收取工程款的资金结算方式。异常收款承诺按工程某部位完成后收款、按建设单位要求到其指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或以存吸贷、参建业主的物业、以货币资金向建设单位预先支付履约保证金、为业主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为业主的采购设备及置地等提供支付担保、为业主办理非本项目范围内的收支行为等。异常收款条件下的经营风险是显而易见的,但施工企业为了谋求工程中标,迫于无奈,只得答应建设单位的苛刻要求,一旦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后续资金张罗发生困难,经营不善或房地产项目销售不畅等,施工企业将承担工程施工投进和履约保证金不能按约回收等连带风险。

工程款收不到可以去信访局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就选择法院起诉。当然,解决工程款纠纷应该从源头解决好问题,就是预防拖欠工程款的现象。若需要法律帮助,建议登录平台找专业律师,他们的帮助是很有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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